自去年12月份以来,一男子驾驶两轮摩托车先后窜至西岗、鲍沟、洪绪等地,专抢女士手提包,作案30余起,涉案价值3万余元。
17日9时10分,苏女士到滕州市公安局西岗派出所报警称,8时40分左右,她骑电动自行车行至西岗镇西转盘靠南边的加油站附近时,一中年男子驾驶红色摩托车,将她的白色手提包从车把上抢走,包里有390多元现金和一部红色滑盖手机。
了解情况后,西岗派出所迅速与刑警四中队联系,成立专案组。根据受害人的描述和抢包人沿路逃跑的方向,专案组民警带着受害人一路追踪。
依据案发情况,办案民警结合近期在辖区内发生的多起抢夺案进行梳理分析,发现这起抢夺案与以往所掌握的抢夺案情、线索基本一致。它们的共同特点为作案人员专抢单身女性,且抢夺所用交通工具,所戴头盔,抢夺人体貌特征似一人所为。
17日10时左右,办案民警沿作案人逃跑的方向,途经级索路段一路追踪到滕州城区荆河公园附近,仅用了不到1小时,将微山籍犯罪嫌疑人於某某抓获。
经审查,今年43岁的於某某是某煤矿职工。2010年12月份以来,於某某采取尾随、拦截等手段,针对单身女性的手包进行抢夺。
期间,於某某先后窜至西岗、鲍沟、洪绪等地实施作案30余起,涉案价值3万余元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於某某已被刑事拘留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