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上街买菜,去超市购物,习惯带上购物袋吗?
2008年6月1日,“限塑令”正式实施。三年多过去了,由于没有执法部门,“限塑令”在菜市场、街头小店、流动摊点面前成为一纸空文。
这次,广东要动真格的了。
昨日,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,《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(送审稿)》(下称《条例》)正在公开征求意见。条例中有一条非常“亮眼”,商品零售商无偿或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的,由工商部门可视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。这也是我省首次对限塑执法部门进行明确,为今后“限塑令”执法立了依据。
小贴士
目前,该征求意见稿正在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征求市民意见。大家可以在2012年1月6日前,登陆网址(http://www.fzb.gd.gov.cn/publicfiles/business/htmlfiles/gdsfzb/lfyjzj/201112/6926.html)发表你的意见。
塑料袋活跃在菜市场
“给我个塑料袋,要大点的。”“放心,我给多你一个备用。”
昨日上午,记者来到莞城细村市场,见到一位老婆婆正在买鱼。商家正在给她打包装,从摊档底下掏出一个塑料袋,装上,再掏一个套上。
这样的场景,在细村市场习以为常。“你知道要限塑吗?不能无偿提供塑料袋的。”记者向鱼档老板发问。此举,引起了鱼档老板的惊愕,“我还以为你是来问我要个塑料袋的呢。你看看这里,谁不是卖东西用塑料袋装的呀?我不给,别人都给啦,这生意没法做。”鱼档老板说,批发塑料袋很便宜,一卷100个袋子才6元,不需要多少经营成本,只要顾客需要,还是乐意送的。
不过,商场、超市却是严格执行“限塑令”。在百佳、沃尔玛、天虹等大型超市,收银台前收银员都主动询问顾客是否需要“塑料袋”,如需使用,塑料袋根据大小不同,消费者要支出0.2~1元购买。
赋予工商部门执法权
三年多来,限塑令为何成为一纸空文?很大一个原因在于,执法环节出现缺位。“限塑”并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,而是涉及质监、工商、物价等多个部门。虽然,国家相关文件中,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分管内容和责任,但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,多部门的对接并没有明文规定。
此次我省拟出台的条例,就首次对限塑令的处罚进行明确。条例规定:商品零售商无偿或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并可视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如此重罚之下,试想也没有多少商家敢免费送塑料袋了。今后买菜逛街,大家还是带上购物袋比较好。
七嘴八舌
纯哲-candy:限塑措施其实是有必要的,但在短期内人们还是离不开塑料袋,但这些东西的确对我们的生存环境影响太大了。
毛豆豆小盆友:请问,买肉、买海鲜不易拿的东东,要顺手带个冰箱去逛街吗?
momo的默默的茉茉:看到这信息,心里有些开心,我每次买菜都会让老板尽量不要给我塑料袋,能手拿的就手直接拿。时间长了,老板就不会多给我塑料袋了,去超市都带上购物袋,从我做起,改变自己的态度就是改善环境的第一步。
话你知
“限塑令”是指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》。这份通知规定,从2008年6月1日起,全国所有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,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。